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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采购招标投标方式的基本程序
作者:王虎  文章来源:互联网  点击数  更新时间:2009/8/17 16:56:57  文章录入:21cpmzhang  责任编辑:21cpmzhang

格、施工组织设计或
施工方案、投标人资质,项目经理资质及业绩。经评分方式进行评估的,应当以经评审的不低
于企业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,高于该基准价格的,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扣分。

 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,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,推荐 1-3名中标候选人,并标
明排列顺序。书面评标报告须报政府采购机构备案。

  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:基本情况和数据表;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;开标记录;
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;废标情况说明;评标标准、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;经评审的
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;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;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定合同前要处理
的事宜;澄清、说明、补正事项纪要等。

        十三、定标

  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,或者由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
直接确定中标人。

  凡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,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。
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、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,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
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,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候选
人。

 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,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
人为中标人。

  十四、签发中标通知书

 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,须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,中标结果应当在交易中心和规定的
新闻媒体上公示两个工作日。

  招标人在公示的同时,向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提交"施工招标投标情的书面报告"。招标投标
情况书面报告主要包括,招标工程概况;资格审查情况;开标、评标情况;定标情况 等。

  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收到报告后,应在五日内审核,发现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,有违法、
违规行为的,应通知招标人暂停发出中标通知书,未通知招标人有违法行为的,招标人可以发
出中标通知书。

  十五、签订施工合同

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,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
订立书面合同。合同应送政府机构监督备案,政府采购机构监督备案后,签发备案表。

  签订合同时参加人员有:建设单位代表、施工单位代表、工商局合同鉴证人员、政府采购
监督机构人员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等。

  十六、备案管理

  订立书面合同后七日内,中标人应将合同送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备案。招标人应将招标过程
资料提交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备案(已提交的不再重复提交),采购监督机构收到备案材料后,
应当在五日内核对所收到材料的完整性,发现材料不完整的,应当及时要求提交单位补充,材
料完整的,发给备案表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凭采购机构签发的合同备案表发放施工许可证。

  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按照分段管理原则对招投标活动实行过程监督, 并将监督情况记录在
案。招标结束后,采购监督机构将备案材料与其他招投标过程资料一并整理成册,作为招投标
资料归档。备案材料包括:发包初步方案;招标文件;招标公告;资格审查文件;图纸答疑;
标底编制文件;标底审核文件;评委抽签表;发标登记表;图纸答疑登记表;工程施工招标评
标报告;中标单位标书;各投标单位标函汇总表;公证处公证;中标结果公示;中标通知书;
施工合同;质量监督情况表;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表;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
意见书;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情况记录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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